這兩天看到扁案辯論終結,其實我想身為法律人都五味雜陳,是因為這個案件顛覆太多法律人的價值觀,也夠聳動到不能完全以法律來做判斷!9/11要宣判,到時的判決書也會像起訴書一樣接受放大鏡的檢驗,我想少不了會添加更多非法律面的評論或主觀意見,從扁案起訴以來,台灣社會紛紛擾擾了很久,但看來短期內也不會結束。
為什麼五味雜陳?林勤綱主任檢察官的論告?阿扁向人民報告?吳淑珍的爆料?陳幸妤的激動?不是的,是經歷那個年代的法律人共同的理想,曾經投射在阿扁身上過,今天看到他這樣戕害大家努力捍衛的司法與公義,當然五味雜陳,也不勝唏噓!
我在八十一年台大法律系畢業,大一大二時羅文嘉當學生會會長,之後也是野百合活動最高潮的時候,法學院搞罷課,每一天老師都上不了課,宣傳車繞著中正紀念堂及台大法學院跑,我因為是轉系生,不太敢翹課,但也會到中正紀念堂廣場走走,跟同學一起參加,我的同學有許多大學畢業就跟在阿扁身邊當助理,其實大家都想建立一個法治公義的社會,當時威權剛結束,社會動盪,李登輝當總統有許多老勢力鬥爭,貪腐弊案,很亂,法律系的同學其實都對黨外有一分同情及期待,至少與大多數的台灣民眾一樣對老國民黨是不滿意的!
這份期待是學法律很大的力量,不管在野或在朝,至少都要當法曹,我在一次罷課時去上黃茂榮老師的課,其實老師的課以往都是大禮堂大爆滿,那天零零星星只有十來個人,老師沒上課,因為窗外都是宣傳車的聲音,我記得老師有點含淚,講了影響我一生的話,他說其實你們也可以罷課去體制外抗議,但是有另外一個方法,就是到體制裡面去改變它,從那天起,我選擇要努力讀書進到體制內去爭取自己認為的法治與公義,當然,從那時開始,產生了很多民進黨的政治明星,台大法律系竄升到第一志願(我考大學時是台大工管系或國貿系為第一志願),風起雲湧的體制抗爭成為台灣主流,選舉結果讓國民黨節節挫敗!最後成就了第一次政黨輪替,但台灣的百姓清楚的價值就是選出幫我做事的人,也清楚的知道你做不好我也會換掉你!
但為什麼會五味雜陳,因為我們在法界,希望建立一個讓人民信賴的司法制度,不管你喜不喜歡,它畢竟是解決爭端的最後一種方法,常有選民來問我,你認不認識這個法官?法官是不是收了對方的錢?我在回答時就說,輸贏在證據,如果你想法官都是這樣,那還打甚麼官司?我每天都要苦口婆心的叫大家相信司法,至少司法還是公平的,不然就要變成黑道用拳頭出頭了!這個五味雜陳就是因為所有曾經有的理想或對司法正義的信心,被一個我們自己選出來做了八年的總統戕害殆盡!
[我是33]部落格
2009年7月30日 星期四
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
受損的司法公信
今天台北地院決議將阿扁的後案併前案
這是12月12日當天起訴移審後就應該做的事
拖了十幾天 損傷的司法公信如何挽回
我在節目說了很多次
特偵組在起訴時就應該敘明兩案有牽連關係
起訴當天其實都應該是值日法官接案(不一定是分給他辦)
但北院很慎重(太過慎重)的當眾抽籤 就好像決定受命法官及法庭
看來是完成分案了 後來吵吵鬧鬧後才要開庭長會議決議併案
甚至還追回傳票 要讓阿扁跟支持者不嗆聲才怪
本案的分案本來就該等移審庭結束後立刻辦理分案處理事宜(至少在第一次無保獲釋後)
現在周占春兩次裁定無保獲釋後 才決定併案
吵了二周的事情讓藍綠對決更嚴重
後案併前案本來就是法院慣例
不應該是協調或有表決的空間
否則以後民眾的案件也可以協調或用庭長會議決議決定
那又回到人可以操作分案的時代 電腦分案的公平性就會受到衝擊
因為人有太多問題 所以才要相信制度
分案攸關案件的審理及判決 當然不應該受制於人
併案原則法院已行之有年 早說清楚就不會讓大家每天討論不休
現在決議併案 如果阿扁的律師不服再抗告 本案審理可能又遙遙無期
我不想評論法官個人的問題 但也希望法官所有的裁定都能接受公評
法官法立法 讓法官可受監督以及加入評鑑效果
有適當的退場機制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怠惰或判決遭廢棄比例過高等等)
北院的法官大部分都已經是全國首選
政治人物不應該干涉其中 或對法官個人作攻擊
法官也是人 也會有政治立場
但我們應該評論他的判決或裁定書而不是政治立場
否則 現在受損的又豈止是司法公信而已
這是12月12日當天起訴移審後就應該做的事
拖了十幾天 損傷的司法公信如何挽回
我在節目說了很多次
特偵組在起訴時就應該敘明兩案有牽連關係
起訴當天其實都應該是值日法官接案(不一定是分給他辦)
但北院很慎重(太過慎重)的當眾抽籤 就好像決定受命法官及法庭
看來是完成分案了 後來吵吵鬧鬧後才要開庭長會議決議併案
甚至還追回傳票 要讓阿扁跟支持者不嗆聲才怪
本案的分案本來就該等移審庭結束後立刻辦理分案處理事宜(至少在第一次無保獲釋後)
現在周占春兩次裁定無保獲釋後 才決定併案
吵了二周的事情讓藍綠對決更嚴重
後案併前案本來就是法院慣例
不應該是協調或有表決的空間
否則以後民眾的案件也可以協調或用庭長會議決議決定
那又回到人可以操作分案的時代 電腦分案的公平性就會受到衝擊
因為人有太多問題 所以才要相信制度
分案攸關案件的審理及判決 當然不應該受制於人
併案原則法院已行之有年 早說清楚就不會讓大家每天討論不休
現在決議併案 如果阿扁的律師不服再抗告 本案審理可能又遙遙無期
我不想評論法官個人的問題 但也希望法官所有的裁定都能接受公評
法官法立法 讓法官可受監督以及加入評鑑效果
有適當的退場機制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怠惰或判決遭廢棄比例過高等等)
北院的法官大部分都已經是全國首選
政治人物不應該干涉其中 或對法官個人作攻擊
法官也是人 也會有政治立場
但我們應該評論他的判決或裁定書而不是政治立場
否則 現在受損的又豈止是司法公信而已
2008年5月4日 星期日
黃志芳說實話吧!不然下半輩子更危險!
看到黃志芳說擔心身家安全,這真是全台灣最嚴重的話!外交部長為何害怕?他怕的是誰??
我昨天說這很像企業掏空案,董事長想圖利自己的朋友(包括自己),叫特助跳過總經理(行政院長)直接交代經理說跟我朋友的空頭公司買貨,經理想想應該沒問題就把貨款匯出去,之後跟空頭公司要貨,空頭公司只給一張發票,如果這個經理把發票拿去核銷,有沒有貨其實一點也不重要,但這經理怕死,一直去要貨,才發現董事長跟特助沒有一個指示過的證據,所有責任將由他一人負擔,他嚇死了,不知如何善後,只好說出被人騙了,再把董事長特助說出來,但他不敢說董事長,他也不敢說董事長的朋友,他怕的人絕對不是空頭公司,怕的絕對是董事長翻臉不認帳,也只有董事長才有能力讓他說不了話!騙子就是騙子,騙子幹嗎怕他說話?
誰可以掏空公司?只有掌握權力的人才有能力掏空,不是嗎?經理想要工作又想聽話但又怕死!造就了台灣第一個國際外交的大笑話!其實以前是付了錢給外國政府後被騙,其實也是笑話!但這次是還沒到外國政府就被騙走,連邊都沒碰到,這應該是秘密外交中最小的一條了啦!
扁政府這樣的作為其實一點也不奇怪,只是吃相難看,一個邱義仁讓民進黨從雲端掉到谷底,喪失理想不說,連肉跟湯都是扁邱吃光喝光,民進黨還在選黨主席,邱義仁又展現那壓垮民進黨的微笑,現在民進黨內的青壯派都不講話,尤其是新系,不是說要改革嗎?先改革扁跟邱吧!否則再有一次邱式微笑,二十年內都別想翻身!
我昨天說這很像企業掏空案,董事長想圖利自己的朋友(包括自己),叫特助跳過總經理(行政院長)直接交代經理說跟我朋友的空頭公司買貨,經理想想應該沒問題就把貨款匯出去,之後跟空頭公司要貨,空頭公司只給一張發票,如果這個經理把發票拿去核銷,有沒有貨其實一點也不重要,但這經理怕死,一直去要貨,才發現董事長跟特助沒有一個指示過的證據,所有責任將由他一人負擔,他嚇死了,不知如何善後,只好說出被人騙了,再把董事長特助說出來,但他不敢說董事長,他也不敢說董事長的朋友,他怕的人絕對不是空頭公司,怕的絕對是董事長翻臉不認帳,也只有董事長才有能力讓他說不了話!騙子就是騙子,騙子幹嗎怕他說話?
誰可以掏空公司?只有掌握權力的人才有能力掏空,不是嗎?經理想要工作又想聽話但又怕死!造就了台灣第一個國際外交的大笑話!其實以前是付了錢給外國政府後被騙,其實也是笑話!但這次是還沒到外國政府就被騙走,連邊都沒碰到,這應該是秘密外交中最小的一條了啦!
扁政府這樣的作為其實一點也不奇怪,只是吃相難看,一個邱義仁讓民進黨從雲端掉到谷底,喪失理想不說,連肉跟湯都是扁邱吃光喝光,民進黨還在選黨主席,邱義仁又展現那壓垮民進黨的微笑,現在民進黨內的青壯派都不講話,尤其是新系,不是說要改革嗎?先改革扁跟邱吧!否則再有一次邱式微笑,二十年內都別想翻身!
訂閱:
文章 (Atom)